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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经说过,看一个国家如何入对待动物,就能看出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一套适合自己国情的小动物保护法。有法可依,对小动物们来说绝对是一件安生立命的大事,我们多么期盼,在中国,小动物保护法能早日出台,小动物们的生活有所保障,避免更过类似虐猫、虐狗事件的发生。
意大利:三天不遛狗将被罚款
意大利都灵市议会的一部法规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为了美观,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1年或罚款10000欧元。
德国: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
德国议会通过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认领或购买小动物时,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等。
《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将判处有期徒刑3年。弃犬者需缴约折合人民币二十三万元的巨额罚款,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徒刑。德国法律赋予警察监督、纠察、取缔虐待动物行为的权责。
德国的宠物店不准贩卖犬只,《犬只饲养法》规定对于每只狗休息、运动的空间、犬舍的建筑材料、规格、温度、湿度、光线……均有严格规定。德国的动物收容所由公益团体设立,能得到政府资助。在德国想拥有狗的人,通常会到收容所去收养,欲领养者需通过考核,包括领养动机、是否有经验、家居空间、经济状况……通过审核者还须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及审查的法律文件。
加拿大:虐待动物最高处罚为监禁5年
加拿大人享受全民免费医疗服务,宠物们虽没这个待遇,但有保险公司提供宠物保险项目,主人若为宠物上了保险,就可以在它们生病时免掏昂贵的医疗费。加拿大最有名的“动物计划”保险公司为狗和猫们准备了至少3种保险:医疗险、事故险和终身综合险。加拿大人对所有的动物都表现出一种特殊关照。今年5月,在加拿大“人道学会联合会”等动物保护组织的推动下,加政府提出第52法案,修订了原刑法中有关虐待动物的条款。法案规定,凡杀害动物都属违法行为,故意虐待动物的处罚由以前的最长6个月监禁提高至5年。
俄罗斯: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
俄罗斯《民法典》第231条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有权利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受到合理限制。第137条规定:“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酷地对待动物。在动物受害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
日本: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判刑
日本上世纪初曾出台《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1999年又进行了修改。该法律在基本原则中阐明了制定法律的目的:“所有人要认识到动物是有生命的,不仅希望不要肆意虐待,而且要致力于建成人与动物共生的环境,在充分了解动物习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待动物。”处罚条款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英国:虐待动物的人将被剥夺饲养任何动物的权利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在英国,养动物的人要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将遭到他人起诉。处罚包括:罚款或送进监狱;没收其所养动物送到政府或动物保护组织办的护养区;虐待动物的人一段时间或终生被禁止养任何动物;即使是主人不慎造成自己的宠物走失,也要缴纳25英镑罚款。
英国1981年起,出台了动物园执行法案,规定动物园必须有保护动物的职责,保证动物得到良好的照顾,包括动物的饮食、栏舍和活动场所,保证动物的安全和人的安全,否则不可以开张,违法的动物园机构将被取消执照。
在英国,对于实验动物的保护,首先是实现项目要有执照,其次参加实验的人要有资质,在实验中严格控制可能对动物产生痛苦、压抑、折磨的行为,一旦发现有这种行为出现,政府可以立刻勒令停止实验,关闭实验室或是把行为的实施人送上法庭。
美法德:动物立法详细周到
美国不但制定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还专门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案》,对人该给动物一个什么样的正常生存环境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动物福利”关心的是动物的日常生活条件和心理、行为健康,防止动物在饲养、使用、运输和屠宰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法国在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出台了有关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二战以后,这些国家又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比如,瑞典就在原有动物保护法律的基础上,于1997年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牲畜权利法》。这部旨在改善动物福利的法律规定,不能用过于拥挤和窄小的笼舍养鸡,在夏季必须把牛放出去吃草,猪要有稻草铺地以便休息。这些规定都是针对机械化饲养动物导致的严重贬损动物生命的情况而设立的。
德国《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对于动物的生命,人们应该像对待在心智能力上居于同等层次的人的生命一样尊重。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该法甚至规定,在宰杀动物时必须使用麻醉药,这不仅适用于所有的温血动物,而且包括冷血动物,如鱼类。在德国买鱼不能把活鱼带回家,在鱼出水前要?~⒒下处死,以尽量减少活鱼在离开水的情况下憋死的痛苦。如果执意要把活鱼带回家,必须去药店买一粒“晕鱼丸”,这种“晕鱼丸”放入水中后立刻融化,鱼儿在几秒种后就会被麻醉而晕睡,在宰杀时,鱼就不会有丝毫痛苦了。去年,德国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决议,要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权利写进宪法的国家。
英国:为动物立法源远流长
其实,欧美许多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1809年,有人在英国国会提出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这个提案在上院获得通过,但在下院却遭到一片嘲笑。但没过太久,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案还是在英国诞生了。
1822年,被称为“人道的迪克”的理查德·马丁提出“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并在英国国会获得通过,这就是著名的《马丁法案》。两年后,在伦敦一家咖啡屋里,牧师亚瑟·布鲁姆召集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组织“反虐待动物协会”( PSPCA)。协会里的专职监察员领取很少的薪水,却工作得非常认真,他们不停地向公众宣传动物福利知识,向学校提供教材,对虐待动物的人提起公诉。1840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给协会冠以“皇家”头衔。
目前,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还在不断修订。
最近,英国新的家畜福利法已呈送议会,根据新法的规定,年龄低于16岁的儿童,因还不够成熟,不能承担起照顾、保护宠物的责任,将被禁止购买宠物,家庭里的所有新增宠物都必须由成人购买;与此同时,商场为了促销而赠送金鱼的传统做法将被禁止。对于对动物的侵权行为,新法有更加严格的惩罚措施,新法还加强了对动物园这些“圈养动物”的地方的管理。
动物立法:世界潮流
在国内法之外,欧洲也还出台了一些国际性动物保护公约。这些公约对各缔约国也有相当大的约束作用,如1976年通过的《保护农畜欧洲公约》、1979年制定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等。
在亚洲,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等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都在上个世纪完成了动物福利立法。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社会发展程度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动物福利法都有类似的主旨。新加坡1965年制定的《畜鸟法》是为了“防止对畜或鸟类的虐待,为改善畜、鸟的一般福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目的”。菲律宾1998年出台的《动物保护法》的主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旨在“禁止与惩罚残酷对待动物”。台湾《动物保护法》则是为了“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
来源:张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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